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第3項刪除後,機關「非以營利為目的且供特定對象住宿之場所」均需申請旅宿業,自114年1月1日起無法經營業務,如有需求請洽鄰近旅宿業。
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第3項刪除後,機關「非以營利為目的且供特定對象住宿之場所」均需申請旅宿業,自114年1月1日起無法經營業務,如有需求請洽鄰近旅宿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