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7月3日
發文字號:南藝總文字第11414003031號
附件:114年第2次奉准報廢財物明細表、114年第2次奉准報廢財產標售案-照片、契約書、114年第2次奉准報廢財物搬運地點時間、外標封封面、投標單、投標須知
主旨:公告標售本校114年度第2次奉准報廢財物乙批(案號:TNNUA11402),請踴躍參加投標。
依據:「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」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及「行政院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」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標售標的物及數量: 詳如標售項目明細表;投標人得於下列所訂時間於圖資大樓1樓文保組辦公室集合出發看貨(其餘時間概不受理);集合地點、廢品存放位置請見附件圖示。承辦人:楊小姐、連絡電話:06-6930100#1521
(一)114年7月9日(三)上午10時30分
(二)114年7月9日(三)下午2時
(三)114年7月10日(四)上午10時30分
(四)114年7月10日(四)下午2時
三、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:標售底價(含廢棄物清除處理)新臺幣9萬3千元整;保證金免收。
四、開標日期及地點:114年7月17日10時0分整,於本校總務處會議室公開舉行開標。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,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間、地點開標。
五、投標人資格及投、開標方式:本標售案含廢棄物清除處理,故投標者應具核准設立之廢棄物清除廠商(恕不接受自然人投標);餘詳如投標需知。
六、訂約、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法:得標人應於決標次日起七日內完成訂約及繳清全部價款(所繳保證金抵繳價款)。如因故延後開標,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。(持本校製發之繳款書至總務處出納組繳納或台灣銀行新營分行【帳號:028036070083、戶名:國立臺南藝術大學401專戶】)
七、點交期間及方式: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,於三日內(工作天),由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;廠商須於114年8月14日前完成標的物搬運、廢棄物清運、存置場所清潔等事項(點交後廠商自行負擔保管責任),清運時間及限制請參閱附件「報廢財物搬運地點時間」。
八、領標及投標單方式:有意投標者,請自行至本校總務處最新消息網頁下載;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,以掛號函件於開標前一工作日17時前寄達(自行衡量寄送時程)或送達本校文書保管組收件。
九、本校對於公開拍賣之財物不負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。
十、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。
十一、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誤,以本校網站公告者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