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標售本校115年度第1次奉准報廢財物標售案(電動機車與機車)(案號:TNNUA11501),請踴躍參加投標。

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公告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2月5日

發文字號:南藝總文字第11514000681號

附件:投標單、投標須知、資格審查表、外標封封面、奉准報廢財物明細表

主旨:公告標售本校115年度第1次奉准報廢財物標售案(電動機車與機車)(案號:TNNUA11501),請踴躍參加投標。

依據:「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」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及「行政院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」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標售標的物及數量:詳如標售項目明細表;投標人得於本校上班時間看貨(週一至週五9時至17時),為避免承辦人員休假,請務必提前預約時間,以免無法如期看貨。承辦人:楊小姐、連絡電話:06-6930100#1521(如承辦人休假,請找文保組李小姐,分機1523)

二、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:標售底價(含廢棄物清除處理)新臺幣貳仟元整;保證金免收。

三、開標日期及地點:115年3月4日10時0分整,於本校總務處會議室公開舉行開標。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,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間、地點開標。

四、投標者資格及投、開標方式:投標者需為合格的回收處理業者,依相關規定,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之機動車輛其報廢後之回收、清運、貯存、拆解等行為時,應依規定由領有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」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予以回收,並應要求提供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,以確保車體妥善回收處理(恕不接受自然人投標);餘詳如投標需知。

五、訂約、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法:得標人應於決標次日起七日內完成訂約及繳清全部價款(所繳保證金抵繳價款)。如因故延後開標,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。(持本校製發之繳款書至總務處出納組繳納或台灣銀行新營分行【帳號:028036070083、戶名:國立臺南藝術大學401專戶】)

六、點交期間及方式: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,於三日內(工作天),由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;廠商須於繳清全部價款後7個工作天完成標的物搬運、廢棄物清運、存置場所清潔等事項(點交後廠商自行負擔保管責任)。

七、領標及投標單方式:有意投標者,請自行至本校總務處最新消息網頁下載;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,以掛號函件於開標前一工作日17時前寄達(自行衡量寄送時程)或送達本校文書保管組收件。

八、本校對於公開拍賣之財物不負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。

九、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。

十、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誤,以本校網站公告者為主。